本帖最后由 faase`123 于 2011-11-28 17:41 编辑
相信很多同学都看到我发的微博了,但由于事情发生在学校迎评阶段,所以就拖到现在才把这件事放在后院上。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昨天下午(星期一),本人在3教204上课,走的时候忘记带走我的包包了(- -好吧,这个是我错),然后一直忙到晚上11点左右才回到宿舍。结果到了今早我才发现我的包竟然拉在教室了。于是今天上课的时候就到楼管那里询问,结果得到的回复是:包有捡到,只不过是在3教附近捡到的,结果我当下就蒙了!心里想着这下惨了,里面有我各种证件呢。结果打开一看,幸好证件还在,可就饭卡不见了。当时楼管还安慰我,说证件在就好了,钱丢就丢了啦。最后她还补充道:一般同学捡到东西都会留下联系方式的,以防止像包包这样的东西丢失,但这个是她捡到的,所以就没办法了。当下我就更蒙了!!!这意味着,幸好我包里没什么贵重物品,像手机,现金什么的都是随身带着的,要不这次丢的不仅仅是饭卡了吧?再次,拿完卡把包扔了这样的做法也太老到太熟练了一点吧?
立马我就急了,先打电话给在宿舍的同学让他挂失卡,接着跑到网络中心查找我卡的消费记录。一看结果,我不禁傻了眼,从昨晚到今早,他刷了3个饭堂(一,二,四饭堂),足足刷了60+元!!!!!
尼玛,你还可以再恶劣点嘛?不还饭卡就算了,你还狂刷我饭卡里面的钱?
尼玛,老子省吃省喝不是省给你花的!刷个10来块老子就当请你吃饭了,丫的老子卡上就90+元,你一下子刷了60+?
尼玛,你还能更缺德一点吗?
。。。。。。(以下省略N字口水)
鉴于本次非法占有财产手法之娴熟(拾包,拿卡,扔包),刷卡程度之恶劣之频繁之不择手段之肆无忌惮,加上经过一个中午3个饭堂的奔波调查,出于杀一儆百,狠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风,特将部分录像截图及证据公布如下,并做声明:
1,归还本次损失90元(尾数老子不要了)
2,私底下道歉
3,如不在3天之内做到上述事情,将直接公布其长相及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微博或者电话617505或者H12宿舍
此外,解释本人发帖动机。
1,丢钱是小事,但此风可长乎?如果每个人都拣到东西不归还,那我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将何去何从?
2,有同学觉得能把证件归还就已经是很有良心了。我倒想问了,有良心的小偷就不是小偷了?那我是不是还要颁发锦旗给他?再说了,如果证件能当钱花,同学你觉得他还会把证件留给你吗?别天真了好吗?
3,如果我这次不把这件事搞大,那对于每一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者”岂不是没有一点压力?法律抓不到,道德无人管,那会不会更加肆无忌惮?会不会从“拾而昧之”到公然坑蒙拐骗?“拾金不昧”和“拾而昧之”哪个更是我们想要的,就不用我再分析啦吧?
4,本着同学的名号及楼下所称“良心”,我不会马上公布您的长相及相关信息,但以3天为期,每过一天就公布我所调查到一些线索,让大家一起人肉您。到时您如果还能在学校呆下去,我就实在佩服您啦。
今天案发第2天,此君依然抱着侥幸心理无任何表示。于是本人按照上文所述,将逐步公布此君线索,供诸位福尔摩斯迷,法证先锋粉一一人肉之。
【来吧,一起来人肉他吧之线索】
1,此君所在班在星期一下午到晚上这段时间有课在3教2楼,同时星期二早上从第二节开始有课在西区上。——结论:我调查了整个西区教室的课程表,发现只有10国贸1,2班才符合此条件。
2,此君携一袋子,于星期二早上在西二饭堂买走4瓶纸盒维他奶,应该和朋友分享。故若有4人同时于上课时间饮用维他奶,便是此君了。
不好意思,最近在准备考试,就更新慢了。
相信很多同学都看到我发的微博了,但由于事情发生在学校迎评阶段,所以就拖到现在才把这件事放在后院上。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昨天下午(星期一),本人在3教204上课,走的时候忘记带走我的包包了(- -好吧,这个是我错),然后一直忙到晚上11点左右才回到宿舍。结果到了今早我才发现我的包竟然拉在教室了。于是今天上课的时候就到楼管那里询问,结果得到的回复是:包有捡到,只不过是在3教附近捡到的,结果我当下就蒙了!心里想着这下惨了,里面有我各种证件呢。结果打开一看,幸好证件还在,可就饭卡不见了。当时楼管还安慰我,说证件在就好了,钱丢就丢了啦。最后她还补充道:一般同学捡到东西都会留下联系方式的,以防止像包包这样的东西丢失,但这个是她捡到的,所以就没办法了。当下我就更蒙了!!!这意味着,幸好我包里没什么贵重物品,像手机,现金什么的都是随身带着的,要不这次丢的不仅仅是饭卡了吧?再次,拿完卡把包扔了这样的做法也太老到太熟练了一点吧?
立马我就急了,先打电话给在宿舍的同学让他挂失卡,接着跑到网络中心查找我卡的消费记录。一看结果,我不禁傻了眼,从昨晚到今早,他刷了3个饭堂(一,二,四饭堂),足足刷了60+元!!!!!
尼玛,你还可以再恶劣点嘛?不还饭卡就算了,你还狂刷我饭卡里面的钱?
尼玛,老子省吃省喝不是省给你花的!刷个10来块老子就当请你吃饭了,丫的老子卡上就90+元,你一下子刷了60+?
尼玛,你还能更缺德一点吗?
。。。。。。(以下省略N字口水)
鉴于本次非法占有财产手法之娴熟(拾包,拿卡,扔包),刷卡程度之恶劣之频繁之不择手段之肆无忌惮,加上经过一个中午3个饭堂的奔波调查,出于杀一儆百,狠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风,特将部分录像截图及证据公布如下,并做声明:
1,归还本次损失90元(尾数老子不要了)
2,私底下道歉
3,如不在3天之内做到上述事情,将直接公布其长相及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微博或者电话617505或者H12宿舍
此外,解释本人发帖动机。
1,丢钱是小事,但此风可长乎?如果每个人都拣到东西不归还,那我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将何去何从?
2,有同学觉得能把证件归还就已经是很有良心了。我倒想问了,有良心的小偷就不是小偷了?那我是不是还要颁发锦旗给他?再说了,如果证件能当钱花,同学你觉得他还会把证件留给你吗?别天真了好吗?
3,如果我这次不把这件事搞大,那对于每一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者”岂不是没有一点压力?法律抓不到,道德无人管,那会不会更加肆无忌惮?会不会从“拾而昧之”到公然坑蒙拐骗?“拾金不昧”和“拾而昧之”哪个更是我们想要的,就不用我再分析啦吧?
4,本着同学的名号及楼下所称“良心”,我不会马上公布您的长相及相关信息,但以3天为期,每过一天就公布我所调查到一些线索,让大家一起人肉您。到时您如果还能在学校呆下去,我就实在佩服您啦。
今天案发第2天,此君依然抱着侥幸心理无任何表示。于是本人按照上文所述,将逐步公布此君线索,供诸位福尔摩斯迷,法证先锋粉一一人肉之。
【来吧,一起来人肉他吧之线索】
1,此君所在班在星期一下午到晚上这段时间有课在3教2楼,同时星期二早上从第二节开始有课在西区上。——结论:我调查了整个西区教室的课程表,发现只有10国贸1,2班才符合此条件。
2,此君携一袋子,于星期二早上在西二饭堂买走4瓶纸盒维他奶,应该和朋友分享。故若有4人同时于上课时间饮用维他奶,便是此君了。
不好意思,最近在准备考试,就更新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