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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的通知

yuweui · · 769 次阅读 · 1 条回复


关于2012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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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教务部 发布时间:2012-02-28 10: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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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2012届毕业生按时毕业,学院在本学期为毕业生提供重修考试机会,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本次重修考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生报名,仅允许有考试不及格需重修的08级学生报名,不接受其他年级学生报名参加考试。

二、本次重修考试安排在本学期第7周至第9周进行。请各单位教学秘书将本单位毕业年级学生的未通过课程进行汇总,并通知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做好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三、本次重修考试由开课单位安排,每考场人数以30人左右为宜(体育课重修考试可安排每考场30-50人)。所有重修课程考试须在4月27日前结束,各单位教学秘书必须于5月11日前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电子版与打印版(由系主任签名确认)汇总后提交至教务部董泽老师处。

四、如有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学生可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课程,并提前一天到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处提交缓考申请。申请缓考的学生由该门课程的开课单位另行安排考试时间(缓考考试时间不得超过4月27日),或在结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重修。

五、请需要参加重修考试的毕业班学生于指定时间内,带齐学生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凡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论处,考试成绩计0分。

六、重修课程考试成绩的绩点计算,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七、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未取得毕业规定学分者,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一年内可以向学校申请重修。 重修考试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不及格者,不再给予重修。

八、关于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相关管理办法请参考《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章第六十条。

望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怎样报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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