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2012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加强毕业生的教育与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确保我院2012届毕业生文明、安全、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毕业生工作总体要求
毕业生工作涉及范围广,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毕业生工作的各项环节,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落实到位,在工作中要做到深入细致,体现人文关怀,为毕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各系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到毕业生班级、宿舍,充分了解毕业生的所思所想,解决毕业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加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
毕业生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策划毕业生教育方案,把毕业生教育与文明离校工作责任到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毕业生的理想信念教育
要紧紧抓住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核心,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要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国情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使毕业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确立在中国GCD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教育活动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重解决毕业生比较关心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要重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对大学生的现实要求,做到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择业教育
就业指导中心、各系要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帮助,牵线搭桥;要深入开展“投身基层,艰苦创业”的就业主题教育,帮助毕业生客观、理性认识当前就业形势,积极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心态,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到基层就业、现身国防事业;教育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到基层就业或挂职锻炼。
要重点关注就业困难学生,增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预戒教育,帮助学生认清非法传销活动的危害性,警惕和防止毕业生被卷入非法传销活动之中,防止在求职择业中上当受骗。
(三)重视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要根据工作计划和今年毕业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系要结合毕业生实际,深入学生宿舍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毕业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求职择业与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教育引导毕业生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提高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对于有消极、悲观甚至极端情绪的未签约毕业生及未能按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及时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联系,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于曾经受过纪律处分的同学,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改正错误。
(四)加强毕业生的感恩教育与爱校教育
要教育毕业生珍惜大学阶段的最后时光,主动与师长和同学交流,积极参加学院和系组织的各项活动;通过开展“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以我为荣”的理念教育,倡导文明、守纪、感恩、团结的良好风尚,倡导毕业生为母校留下好形象、为老师留下好印象、为低年级同学树立好榜样。在毕业生离校前,从方便毕业生的角度出发,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主动、热情、周到地为毕业生提供人性化服务,培养毕业生的归属感。
(五)做好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职业操守教育
在毕业教育中,要深入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以客观、公正、真实的自我推荐和严肃、认真的签约态度为重点强化学生的诚信教育,规范择业行为;对于在校期间贷款的毕业生,各系更要加强诚信教育,帮助其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操守;要教育我们的毕业生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之后,要牢记母校的教育,秉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树立我院学生的良好形象。
(六)加强毕业生的安全与法纪教育
加强毕业生防火、防盗、防侵害、防事故、防渗透、防斗殴、防诈骗教育,确保毕业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在毕业生中深入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和处理矛盾,鼓励毕业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处理和面对毕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着眼未来,着眼发展,防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毕业生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离校
(一)各部门、各系要切实加强毕业生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正常秩序;要教育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学工干部、辅导员、专业老师要尽可能地参加毕业生集体活动,规范和引导毕业生活动,提倡毕业生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别母校,反对奢侈浪费、聚众狂欢。
(二)各系辅导员要广泛深入毕业生宿舍,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实际问题,主动与毕业生进行交流。
(三)对个别不接受教育、不服从管理、有严重违纪行为的毕业生,要严格执行校纪校规。毕业生在离校前发生违纪行为者,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归入学生档案;对违纪后离开学校的毕业生,学院将通知用人单位,责成其返校,认识并纠正错误,接受处分。
四、加强毕业生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
各有关部门要把毕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要主动协调,及时沟通,以认真、负责、高效的工作作风,帮助毕业生办理离校的各项手续。
根据毕业生工作协调会有关精神,今年毕业生的最后离校时间截止至6月29日17:00时,希望各部门通力配合,相互协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务与科研部负责毕业证与学位证制作与发放、学生证注销等工作;财务部负责学杂费清缴工作;基建工程部负责学位服租赁招标与租赁工作,以及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等活动场地的维修工作;校园管理工作部负责水电费收缴、户口迁移、行李托运、资产清点、校园稳定、学位授予仪式期间交通管理、开据婚育证明等工作;档案室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迁移等相关事宜,图书馆负责图书资料清还工作,网络与实验中心负责学生校园卡退款工作。
(二)学生工作部与各系学生工作小组负责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评选、毕业生照相、毕业生助学贷款相关事宜、离校流程表印发等工作;团委负责团员档案的整理、转迁、毕业生晚会等相关工作;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开展毕业政策、暂缓就业等相关讲座,以及就业情况统计、报到证的调整改派等工作;党办负责党组织关系的整理、迁移工作。
(三)毕业典礼由各系具体负责,时间定于6月18日—6月21日,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系毕业典礼的时间安排,毕业照相时间根据毕业典礼时间进行协调,具体通知另发。学位授予仪式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学生工作部、团委、各系协办,地点在学术报告厅,时间安排在6月25日—6月27日,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具体工作负责单位及时间节点见附件。
五、做好毕业生鉴定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把本科教育最后一关
(一)毕业生鉴定
毕业生鉴定是对学生大学学习、生活的全面总结和评价,事关学生今后的成长和发展,各系要把毕业生鉴定作为毕业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2012届毕业生鉴定的各项工作,严格把好毕业生“出口关”。
1、鉴定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专业学习、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内容。在进行鉴定时要鉴定出每一个毕业生的特点,力戒千篇一律,千人一面,杜绝毕业生鉴定中的弄虚作假现象。
2、具体做法和步骤
(1)毕业生本人写好自我鉴定,要客观地鉴定自己的优缺点;班委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同学的自我鉴定写出书面意见,指出其优缺点。
(2)做好辅导员鉴定:辅导员鉴定要力求把每个学生的特点写出来,一分为二,实事求是。鉴定拟好以后,经系学生工作小组领导审核后填入正式表格内的院系意见一栏。
(3)院系意见填写完毕之后,在6月20日之前,以系为单位统一交至学生工作部,待学院审批完毕后移交档案室。
(二)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各系在扎实开展毕业生教育、毕业生鉴定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执行,人数控制在本系毕业生总数的5%左右,《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请到学生工作部主页下载,并于2012年6月12日前上报学院审批。
毕业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学院的安全稳定与发展,希望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为毕业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顺利离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届毕业生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