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食堂、商铺:
近期,部分商铺及学生个人向在校学生出租自行车的行为时有发生,存在很大的校园交通安全隐患。为规范学院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交通意外发生,学院出于在校学生出行安全的考虑,现对学院自行车出租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行为从严作出处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商铺、食堂和学生团体、个人不得进行自行车出租业务,存在出租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存在出租自行车行为的各单位、个人请在2012年10月15日前前自行处理完毕,否则按无主自行车处理。
3、严禁学生在校内使用双人或三人自行车,学生在骑普通自行车的时候要注意安全,避开高峰路段和上下坡路段,进出学院北门牌坊路段时,请下车推行。 4、学院将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加强对自行车停放管理、检查,发现违章停放车立即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乱停放车经教育不改或刁难工作人员者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校园管理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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