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08:22:41 作者:xiaoguan 来源: 浏览次数:88
各学系:
根据我院2009级毕业生离校工作主要工作节点及要求,保障毕业生的医保权益。学生医保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展2013年应届毕业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学生医保)停保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我院2009级毕业生离校工作主要工作节点及要求,保障毕业生的医保权益。学生医保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展2013年应届毕业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学生医保)停保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根据广州社保局要求,本年度已成功参保的学生,有以下情况均须办理停保:
1. 2013年9月1日前毕业的2009级学生;
2. 已办理退学手续的2009级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时间
2013年7月1日前。
三、办理流程
1. 学生医保办公室会根据记录在册的参保名单,将符合停保的办理对象,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学生医保系统,为其办理停保,并制作电子报盘和名册,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领取《增减员变动表》,完成办理停保手续。
2.原则上2009级参保学生都必须在离校前完成停保手续,个别特殊情况需延迟停保(如住院),请各系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老师。
四、注意事项
1. 因各种原因如休学等需延期至2013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用申报停保。
2. 请各系通知办理停保的应届毕业生保存好自己的医保卡,因为每个
人终身只有一个医(社)保号码,不能重复。
3.办理停保的应届毕业生,如有符合门诊报销范围的药费,请在6月25日前到医保办公室登记报销,医保办会优先审核,在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发放报销金额。
4.离校后的09级毕业生,将享受学生医保待遇至2013年8月31日止。停保后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学生只需自行到市医保局白云分局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无需回校办理。
请各系老师予以配合支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学生医保停保工作有序进行,感谢各系的大力配合与支持。
办公地点:行政楼A2-103学生医保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咨询电话:李老师 020-61787069 短号674737
市医保局白云分局地址:白云区景云路38号首层自编05号
市医保局白云分局咨询电话:020-86178850
校园管理工作部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