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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教务部 发布时间:2013-06-03 09: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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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12日为期末集中复习考试时间,现将期末考试的相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教务部先布公共课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参见附件),在此基础上各系安排本系专业课考试时间。

各系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请于6月13日前报教务部,以便安排考场,教务部将于第十七周公布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晚上19:00—21:00; 周末也可安排考试

二、试题命制:考试题目应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小组根据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和课程内容拟定AB两套试卷,由系(部)主任审定。试题应难易适度,以利于鉴别学生的实际水平。原则上同一门课程应考同一套试题。

三、重修考试:各系应在试题命制前确定本系各门课程参加重修考试的人员名单,重修考试应与10、11、12级的同门课程考试同时进行,使用同一试卷。

四、缓考缺考: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学生只能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不能提前或单独考试。擅自缺考者,该科成绩记为旷考。

五、考风考纪:各系(部)主管负责人应重视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考试前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对考试违纪者,经查证属实的,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排考专业课时,请各系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格式要求安排(教务部网站→表格下载→下载期末考试安排表)。根据学院领导意见,教学秘书需参加巡考工作不能承担监考任务。各门课程的监考老师由各开课单位自行安排,学生名单、考试须知、考场情况登记表、分装试卷等考务工作由开课单位负责。发放试卷在各开课单位办公室进行。本学期公共课试卷、各专业课试卷的印制由各开课单位自行负责,请各开课单位务必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附件:《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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