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
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学生会:
团委和学生会是为广大学生提供实践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平台,一直以来就备受学院领导及广大同学的关怀与关注。自第一次成立以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团委和各学生会以“服务学校,服务同学”为宗旨,在学院领导、学工部、团委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以推进大学生学术艺术活动、提升校园文化品味为重点,以服务我院学生为工作主线,充分地发挥了当今大学生的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为总结过去,规划未来,团结带领我院广大学生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务实求新,选拔出新的一批优秀学生干部,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文明、和谐、高素质的南方学院贡献新力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于2008年11月14日召开我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团学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议程有:
1. 听取、审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自成立以来团委、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团委第一届团委委员、第二届学生会委员;
3. 通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团委工作制度》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章程》等其他相关决议。
二、 大会筹备工作:
为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材料组、宣传组、会务组、联络组、代表资格审查组等工作小组。
组 长:张雪辉
副组长:黄凌云、刘文基
成 员:陈思思、陈岳英、龙翔、乔华锋、王芹、徐琴、刘佳、蒋玮、王建侠、孙潇、陈威龙、张雪、汪颀洲、陆俊雄、聂聪、麦婉丽、王诗铭、戴宇静、廖维科、饶锦文、姚硕棉、梁家玮、沈莹、高莹
各工作小组负责人
组织组:张雪辉、黄凌云、刘文基
材料组:黄凌云、刘文基
宣传组:刘佳
会务组:乔华锋、龙翔、徐琴
联络组:陈思思、王芹
代表资格审查组:张雪辉、黄凌云、刘文基、陈思思、陈岳英、龙翔、乔华锋、王芹、徐琴、刘佳、蒋玮、王建侠、孙潇、陈威龙、张雪、汪颀洲、陆俊雄、聂聪、麦婉丽
各系团总支部、学生会根据各系实际情况在相关规定指导下开展换届工作。
三、 团员代表、学生代表资格及选举办法:
以各系为单位组成团代会、学代会学生代表团,代表由各系团总支部、学生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团名单于11月5日前上交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a) 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团员,包括28岁以下的学生党员、教师党员。
b) 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系按人数2% 比例选出,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系人数2%比例选出,具体情况可根据各系、各专业特殊情况进行调整,部分同学可同时作为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学委员候选人为代表团当然代表(名额在各系代表团人数比例上额外增加);各系代表中必须有一名女性。
c) 代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公共事务,代表同学利益,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d) 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工作,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e) 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f) 学生代表由各系按比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g) 学生代表不得由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代表资格。
四、 委员候选人资格及产生办法:
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充分酝酿,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自荐、组织审查的程序产生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于11月7日前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学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后,提交各系代表团二次审查讨论,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a) 具有南方学院学籍,承认团章与学生会章程相关管理规定的学生均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团委委员候选人必须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受团内或党内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b) 候选人必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情操高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c)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献身精神,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d)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e) 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能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f) 一年内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及任何处分。
g) 候选人可以自荐或由各系团学组织推荐。
h)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i) 候选人须具备一年及以上在大学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j) 各年级选举候选人时,必须公正、民主,杜绝一切不正当的拉票行为。
k) 所有委员候选人必须填写委员候选人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上交学院团学代表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l) 各系团学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名额共94名:
系 团委委员候选人 学生会委员候选人
管理学系 15 15
文学系 8 8
计算机工程系 8 8
经济学系 8 8
外语系 5 5
公共管理学系 3 3
五、 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http://10.10.240.21/xg/msgshow.php?bk=xgb&newsid=bfaa0efb7b581101075e3bb80a9f1ebc620d042
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学生会:
团委和学生会是为广大学生提供实践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平台,一直以来就备受学院领导及广大同学的关怀与关注。自第一次成立以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团委和各学生会以“服务学校,服务同学”为宗旨,在学院领导、学工部、团委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以推进大学生学术艺术活动、提升校园文化品味为重点,以服务我院学生为工作主线,充分地发挥了当今大学生的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为总结过去,规划未来,团结带领我院广大学生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务实求新,选拔出新的一批优秀学生干部,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文明、和谐、高素质的南方学院贡献新力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于2008年11月14日召开我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团学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议程有:
1. 听取、审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自成立以来团委、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团委第一届团委委员、第二届学生会委员;
3. 通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团委工作制度》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章程》等其他相关决议。
二、 大会筹备工作:
为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材料组、宣传组、会务组、联络组、代表资格审查组等工作小组。
组 长:张雪辉
副组长:黄凌云、刘文基
成 员:陈思思、陈岳英、龙翔、乔华锋、王芹、徐琴、刘佳、蒋玮、王建侠、孙潇、陈威龙、张雪、汪颀洲、陆俊雄、聂聪、麦婉丽、王诗铭、戴宇静、廖维科、饶锦文、姚硕棉、梁家玮、沈莹、高莹
各工作小组负责人
组织组:张雪辉、黄凌云、刘文基
材料组:黄凌云、刘文基
宣传组:刘佳
会务组:乔华锋、龙翔、徐琴
联络组:陈思思、王芹
代表资格审查组:张雪辉、黄凌云、刘文基、陈思思、陈岳英、龙翔、乔华锋、王芹、徐琴、刘佳、蒋玮、王建侠、孙潇、陈威龙、张雪、汪颀洲、陆俊雄、聂聪、麦婉丽
各系团总支部、学生会根据各系实际情况在相关规定指导下开展换届工作。
三、 团员代表、学生代表资格及选举办法:
以各系为单位组成团代会、学代会学生代表团,代表由各系团总支部、学生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团名单于11月5日前上交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a) 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团员,包括28岁以下的学生党员、教师党员。
b) 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系按人数2% 比例选出,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系人数2%比例选出,具体情况可根据各系、各专业特殊情况进行调整,部分同学可同时作为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学委员候选人为代表团当然代表(名额在各系代表团人数比例上额外增加);各系代表中必须有一名女性。
c) 代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公共事务,代表同学利益,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d) 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工作,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e) 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f) 学生代表由各系按比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g) 学生代表不得由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代表资格。
四、 委员候选人资格及产生办法:
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充分酝酿,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自荐、组织审查的程序产生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于11月7日前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学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后,提交各系代表团二次审查讨论,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a) 具有南方学院学籍,承认团章与学生会章程相关管理规定的学生均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团委委员候选人必须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受团内或党内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b) 候选人必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情操高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c)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献身精神,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d)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e) 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能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f) 一年内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及任何处分。
g) 候选人可以自荐或由各系团学组织推荐。
h)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i) 候选人须具备一年及以上在大学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j) 各年级选举候选人时,必须公正、民主,杜绝一切不正当的拉票行为。
k) 所有委员候选人必须填写委员候选人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上交学院团学代表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l) 各系团学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名额共94名:
系 团委委员候选人 学生会委员候选人
管理学系 15 15
文学系 8 8
计算机工程系 8 8
经济学系 8 8
外语系 5 5
公共管理学系 3 3
五、 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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