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规定,现将我院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坚持节日放假期间院领导和干部值班制度(具体安排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08学年第二学期周末及节假日值班表》),做好值班记录,保证政令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师生教职员工度过祥和的节日假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规定,现将我院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坚持节日放假期间院领导和干部值班制度(具体安排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08学年第二学期周末及节假日值班表》),做好值班记录,保证政令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师生教职员工度过祥和的节日假期。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http://yb.nfsysu.cn/msgshow.php?bk=yb&newsid=2ca30d028e08bb0256fe4505048bfb24fb0f2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