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ingway 于 2009-6-19 11:34 编辑
为做好2009年我院高校教师、科研、实验、图书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口申请职称评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受理职称评审:
(一)在业绩成果展示及单位考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有不真实者或未经业绩成果展示者。
(二)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者。
(三)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评审材料者。
二、申报评审的政策
普通和成人高校教师(含科研人员)高、中级职称条件,按照省人事厅粤人职[1999]28号文件精神执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职称条件,按照省人事厅粤人职[2000]28号文件精神执行;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职称条件,按照省人事厅粤人职[2000]24号文件精神执行。今年继续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2004]108号、[2005]177号、[2006]122号、[2007]120号、[2007]197号以及[2008]148号等文件规定。以上文件可在学院办公室网页/人事工作/师资建设栏目查阅。
(一)学历与资历条件
根据粤人发〔2005〕177号文件规定,今年申报评审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今年的8月31日。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按照资历计算时间的规定,论文成果一概截止到今年的8月31日,之后取得的成果,只能作为下次申报的成果,而不能作为今年申报的业绩成果。
(二)外语条件
根据粤人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除符合免考条件外,均须按国家人事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适应范围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达到各专业资格所要求的合格分数线。1997年及以后的人事部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不再受有效期的限制,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根据省人事厅粤人发〔2002〕81号和粤人发〔2006〕122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通过4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通过5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以下人员可以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和获得博士学位,初次认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5、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6、博士学位获得者。
7、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业绩成果条件
按照粤人发〔2006〕122号文件规定,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论资历长短,均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必须满足所申报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有关要求方可申报,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6月22日前,各有关单位将报名表交院办(人事)进行初步审核。
(二) 6月25日-7月1日,申报人凭学院分配的账号登录网上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rsc.gdhed.edu.cn),填写申报信息,确认后打印。
(三) 7月3日前,申请人按《送评材料目录表》的要求提供材料到院办(人事),由学院进行初步审核。
(四) 7月6-10日,申报材料审核反馈修改。
(五) 9月1日-10日,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教务部、学院办公室(人事)分别出具考核评价意见。
(六)9月初,学院职称评委会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提供的评审材料符合要求者进行评审。
(七)9月中旬,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学院将送审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7天。
(八) 9月18日,所有申报材料经规范整理后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请各申报老师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凡不依时送材料者,学院当年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申报评审高级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申报评审中级每人450元,申报评审(认定)初级每人280元。请各位申报老师在报送材料时,先由学院办公室(人事)开具职称评审缴费通知单,再到学院财务室缴纳职称评审费用。
附件:2009年申报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大南方人事〔2009〕2号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6-15 14:36:56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附件:tzgg-zcbmb.doc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为做好2009年我院高校教师、科研、实验、图书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口申请职称评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受理职称评审:
(一)在业绩成果展示及单位考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有不真实者或未经业绩成果展示者。
(二)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者。
(三)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评审材料者。
二、申报评审的政策
普通和成人高校教师(含科研人员)高、中级职称条件,按照省人事厅粤人职[1999]28号文件精神执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职称条件,按照省人事厅粤人职[2000]28号文件精神执行;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职称条件,按照省人事厅粤人职[2000]24号文件精神执行。今年继续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2004]108号、[2005]177号、[2006]122号、[2007]120号、[2007]197号以及[2008]148号等文件规定。以上文件可在学院办公室网页/人事工作/师资建设栏目查阅。
(一)学历与资历条件
根据粤人发〔2005〕177号文件规定,今年申报评审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今年的8月31日。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按照资历计算时间的规定,论文成果一概截止到今年的8月31日,之后取得的成果,只能作为下次申报的成果,而不能作为今年申报的业绩成果。
(二)外语条件
根据粤人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除符合免考条件外,均须按国家人事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适应范围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达到各专业资格所要求的合格分数线。1997年及以后的人事部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不再受有效期的限制,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根据省人事厅粤人发〔2002〕81号和粤人发〔2006〕122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通过4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通过5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以下人员可以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和获得博士学位,初次认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5、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6、博士学位获得者。
7、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业绩成果条件
按照粤人发〔2006〕122号文件规定,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论资历长短,均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必须满足所申报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有关要求方可申报,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6月22日前,各有关单位将报名表交院办(人事)进行初步审核。
(二) 6月25日-7月1日,申报人凭学院分配的账号登录网上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rsc.gdhed.edu.cn),填写申报信息,确认后打印。
(三) 7月3日前,申请人按《送评材料目录表》的要求提供材料到院办(人事),由学院进行初步审核。
(四) 7月6-10日,申报材料审核反馈修改。
(五) 9月1日-10日,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教务部、学院办公室(人事)分别出具考核评价意见。
(六)9月初,学院职称评委会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提供的评审材料符合要求者进行评审。
(七)9月中旬,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学院将送审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7天。
(八) 9月18日,所有申报材料经规范整理后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请各申报老师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凡不依时送材料者,学院当年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申报评审高级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申报评审中级每人450元,申报评审(认定)初级每人280元。请各位申报老师在报送材料时,先由学院办公室(人事)开具职称评审缴费通知单,再到学院财务室缴纳职称评审费用。
附件:2009年申报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关闭窗口】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