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9年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发布单位:学工部 发布时间:2009-10-27 16:39:45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附件:xgxw-biao1.doc xgxw-biao2.xls 学工[2009]2号
各学系:接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紧急通知,200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工作已经开始,时间非常紧迫。现将09年国家奖助学金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各学系,望各学系抓紧时间落实相关工作。
一、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二、下达我院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
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比活动,我院可以推荐的名额大概为:国家奖学金3人(合计:人民币2.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100人(合计:人民币50万元)、国家助学金330人 (合计:人民币66万元)。
三、参评对象
1、国家奖学金: 06级、07级及08级全体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06级、07级及08级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3、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06级、07级、08级及09级学生)。
四、申请条件
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同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强调以下三点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比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的学生;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坚持以“不重复获奖”为原则;
五、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比程序
3、各系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进行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1)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08-2009学年度的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及成绩排名;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08-2009学年度的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助学金申请表;
各学系辅导员应充分了解本系提交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
2、请各系辅导员老师于2009年11月2日上午前将确定的名单及相关的申请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
3、初定于2009年11月3日对申请的学生名单进行讨论,讨论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公示5天;
4、将公示的初审名单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助学中心审批。
附件:表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表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
http://xg.nfsysu.cn/msgshow.php?bk=xgb&newsid=3f950e4febb80702b2fea9c501b0fe51640e626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党委
学生工作部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