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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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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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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教务部 发布时间:2010-03-16 11: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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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2010届毕业生能够按时毕业,学院在本学期为毕业生提供重修机会,望各系务必通知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重修考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生报名,仅允许考试不及格需重修的06级学生报名,不接受其他年级学生报名参加考试。
二、本次重修考试安排在本学期第10周至第11周进行。请各单位教学秘书将本系毕业班学生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关于延长学习年限的规定请参考《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的未通过课程进行汇总,与本系的重修考试安排一起于2010年4月20日前交至教务部郑金苹老师处,并通知参加本次考试的本系学生做好复习准备,准时参加考试。
三、本次重修考试由开课单位安排,每考场人数以30人左右为宜(体育课重修考试可安排每考场30-50人)。所有重修课程考试须在5月14日前结束,并于5
月20日前由各单位教学秘书将考试成绩(电子版与打印版)汇总后提交至教务部伍哲臻老师处。
四、如有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学生可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课程,并提前一天到教务部郑金苹老师处提交缓考申请。申请缓考的学生由该门课程的开课单位另行安排考试时间(缓考考试时间不得超过5月14日),或在结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重修。
五、请需要参加重修考试的毕业班学生于指定时间内,带齐学生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凡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论处,考试成绩计0分。
六、重修课程考试成绩的绩点计算,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七、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未取得毕业规定学分者,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一年内可以向学校申请重修。 重修考试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不及格者,不再给予重修。 http://jw.nfsysu.cn/msgshow.php?bk=jw&newsid=e9060ccb8bf9e20e27aeb2860479fe3b8101e6a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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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我想報計算機基礎(理論+上級) 他說沒班耶?? 怎麼回事。。 美的重修了嗎 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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