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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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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各系、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院2010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毕业离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毕业教育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开展对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校园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在学校统一安排部署下,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潜在矛盾;要注意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要把职业发展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于高校就业工作的始终。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逾预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到西部地区、到艰苦边远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三)继续组织实施好给类基层就业项目,努力扩大规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配套政策。(四)结合我院开展的2010届毕业生就业摸查工作,各系负责就业工作的领导、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主动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特别关注毕业生的心理健康,对毕业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五)要通过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增强毕业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各单位应对即将离校的毕业生给予充分的关怀,督促毕业生按时完成学业。要通过各级学生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毕业留念活动。(六)协助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二、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一)6月1日至30日是毕业生毕业鉴定阶段。本科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惩情况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上述登记表时毕业生个人的重要档案资料,各项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归档材料的要求。自我鉴定的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综合地描述毕业生个人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毕业生必须认真、诚实地填写自我鉴定。(二)《毕业生登记表》和《奖惩情况表》中的院系意见栏由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组织老师详细填写。要认真检查每位毕业生所填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应于6月15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和《奖惩情况表》收齐后交至学生工作部。(三)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中的学校意见,并负责对其他各项进行审核。6月28日前,学生工作部将审核完毕的《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移交学院档案室,由档案室整理毕业生档案、及时归档。三、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仪式的具体安排另见相关通知。四、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安排(一)毕业生的集体合影由各系自行安排。(二)毕业生须于7月5日前离校。各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督促毕业生按规定时间离校,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三)即日起至毕业生离校的阶段,各系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做好安全离校、文明离校的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毕业生顺利、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四)统一布置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1.主要采取以系和班级为单位办理离校手续;6月15日至7月5日,各系可以班级为单位,按各单位的要求办理离校手续,部分规定必须由个人办理的除外。2.自6月15日至7月5日,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到省外的,学生首先到学院党委开出盖有本党委印章的中山大学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学院党委统一到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集体办理开出盖有“中共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印章的介绍信到“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办理转出省外手续,最后,由广东省外其他党组织接收介绍信并填写回执;组织关系留在省内的,学生以支部为单位到学院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学院党委统一到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学院党委办公室A1-302)。3.6月21日至6月28日,各系毕业生直接到学院图书馆一楼中厅流通服务台,办理好图书资料清还手续,并在毕业离校程序表上盖章。4.6月15日至6月28日,各系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团籍等资料转移到学院档案室办理转出手续。5.6月23日至6月28日,各班级收集齐学生证,统一到教务部办理集体注销(A1—204,伍老师)。个别晚归同学,在此时间内,自行将学生证交回教务部。6.6月15日至7月5日,已将户口迁移至学院的毕业生办理在校学生婚育证明,需到校园管理部(A1-106)办理。未将户口迁移至学院的毕业生由学院出具在学证明后,到户口所在地当地派出所办理未婚证明。7.在发放就业报到证前,各系应认真核对毕业生离校程序表列明的离校手续是否完善,核对到广州、深圳发展的毕业生是否有毕业证、学位证。8.在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前,还应对未偿还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欠缴学校学杂费、部分款项未清的同学名单做最后的确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学位考试通过、学费欠缴的同学无法提交毕业信息;自毕业之日算起,一年内交清者,可由学院补发毕业证、中山大学补发学位证;三年内交清者,可由学院补发毕业证;三年后交清者,不再补发毕业证或学位证。(五)6月28日前,各系、各部门应将毕业生应收入档案的资料,重点是《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党团员材料、成绩单、学位通知书、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等转移到学院档案室,整理归档。学籍由学院档案室保管,学生要开具学籍证明,需要返回学院办理。(六)部分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见《2010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和各部门详细通知。附件:
2010届应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原稿).xls
http://cddc.nfsysu.cn/Notice/InfoContent/70/295.html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祝各位毕业生一路顺风,心想事成,毕业马上就业。
:4ouuoia有些人说毕业等于失业
:34ouuoia毕业等于失业..没那么夸张吧~
一大段:14ouuoia

重点系?:34ouuoia
相信我们南方的童鞋

毕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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