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 DISCUSSION

欠1113 每天1%,很可观

丁里深 · · 641 次阅读 · 8 条回复

本帖最后由 丁里深 于 2010-6-30 12:24 编辑

滞纳金的特点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在民事领域中的频频露面,是因为一些如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有行政管理的属性,对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征收滞纳金是公权力行使的结果。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经过一系列的改革,不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主体、地位发生了变化,这些公用事业单位从行政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合同的一方主体。然而只有少数单位顺应改革的潮流,制定或修改了相关的规定,在其职能范围内废除了“滞纳金”制度,明确了“滞纳金”的说法。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对原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作的修订,就取消了其中“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的规定。
呃..啊沈唔好攞我宿舍黎做范例~
:2ouuoia本来对水电费很不满,现在对1%的滞纳金更不满
莫非是楼下那张单?
妈的学校吃屎去。。 乱收费
:18ouuoia从化山高皇帝远...朝廷官员官官相卫...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吧
抗拒交钱~反对学校自把自为~开张发票黎收我钱啦..
学校根本没有权利收,怕什么
:1ouuoia:1ouuoia(⊙o⊙)哦
登录后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