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 DISCUSSION

关于缴纳2010-2011学年学费住宿费相关事项的通知

小健 · · 1806 次阅读 · 9 条回复

本帖最后由 小健 于 2010-8-10 20:15 编辑

为方便学生及时缴纳学费,顺利进行下学年注册,现将缴交学费及住宿费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级、2008级采用学生本人姓名的工商银行广州地区灵通卡缴费;2009级采用学生本人姓名的浦发银行广州地区东方卡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
2008级缴纳学费住宿费的银行由广州农村信用合作社(现称广州农商银行)更换为中国工商银行。如已持有本人姓名的工商银行广州地区灵通卡请于6月30日前,在各系辅导员老师处登记银行卡号;如没有本人姓名的工商银行广州地区灵通卡请于6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交各系辅导员处,由学院送工行批量开卡。(免除开卡工本费5元)


二、2007级灵通卡、2009级东方卡卡号变更登记
2007级、2009级自行更换银行卡号且未到财务部登记的同学,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到各系辅导员老师进行银行卡号变更登记,以确保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完成学年注册。




三、收费时间
请各位同学将应缴纳学费、住宿费于2010年8月25日前一次性足额存入学院发放的或自行更改后登记的银行卡中。为了保证划款成功,请保证划款后卡内余额至少大于1元人民币。


四、收费标准
各年级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五、 银行柜面存现手续费
(一)携本人工商银行灵通卡、浦发银行东方卡在广州地区(含从化、增城)存款不需缴纳任何手续费;
(二)携本人工商银行灵通卡、浦发银行东方卡在广州地区以外银行网点存款,需缴纳异地存款手续费。
1. 工商银行银行卡异地柜面存取现手续费费率为0.5%,最高100元。
2. 浦发银行银行卡异地柜面存取现手续费费率为0.5%,最高50元。


特此通知。
附表:学院财务部通知链接http://cw.nfsysu.cn/msgshow.php?bk=cw&newsid=3b75056dcb75a907f66e8fdf07f0de2cec097f9
附件2008级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rar打开或下载附件2007级学费及住宿费.rar打开或下载附件2009级学费及住宿费.rar打开或下载
10屆個呢?
10屆個呢?
Asurabb 发表于 2010-8-10 20:11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你们看随通知书寄出的通知
回复 3# 寒海之声


哦哦~~~明白~~~
10屆個呢?
Asurabb 发表于 2010-8-10 20:11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留意自已的录取通知书。。
不爽,就我们09用浦发银行。手续费要45元!!!!
我还要拿着一万多元去浦发存!
不爽,就我们09用浦发银行。手续费要45元!!!!
我还要拿着一万多元去浦发存!
zhangcwz 发表于 2010-8-10 20:34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对啊....超不爽:33ouuoia
:16ouuoia 帮顶.....
上面不是说可以自己换卡麽?换了去学校登记就好了啊
但我没试过,呵呵
真系搞唔明点解要搞黎搞去!之前办既农村信用合作社张卡又要俾人扣年费,又要去销卡,好麻烦啊!!
登录后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