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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南方的领导们要正视学生的基础医疗保险问题!!!

haizhujiancha · · 1万 次阅读 · 168 条回复

目前,学院要求学生购买的是意外医疗保险,并没有包括基础医疗保险(门诊)。根据粤人社发〔2010〕243号《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精神,应将在广东省就读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中大南方也在此范围,为什么没有组织学生购买呢?万一学生患病就要自掏腰包。请各位同学联合起来,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学生的权益!


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颁布日期】 2010-08-10
【实施日期】 2010-9-1
【发 文 号】 粤人社发〔2010〕24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委)、物价局:根据《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75号)和《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精神,现就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机构代收在校学生、在托在园学龄前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将学生儿童个人应缴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机构代收费项目。二、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机构按参保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交到所属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不得挪作他用。
三、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 省 教 育 厅广 东 省 财政 厅
广 东 省 物 价 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颁布单位】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等【颁布日期】 2009-09-28【实施日期】 2009-9-28【发 文 号】 粤劳社发〔2009〕29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为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简称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在我省就读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各普通高校、中职技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普通高校、中职技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的落实。二、启动时间与医保年度。粤府办〔2009〕56号文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应统一按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执行。2009年9月1日前已正式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2009年的保险年度可以暂按原规定执行作为过渡,但从2010年起,所有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律按照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执行。各地级市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信息系统设置,做好保险年度衔接,确保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医疗待遇的连续性。三、学校隶属关系的确认。各类学校的隶属关系认定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其中:中央部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以及地方财政负担的独立学院名单见附件。四、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属地原则由参保地财政和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各负担50%解决,省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个人缴费补助对象的认定,由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残联部门负责。五、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意义,有针对性地解释政策和措施。要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维护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的思想稳定、学校秩序稳定和社会稳定。各统筹地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附件:1.中央部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名单2.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名单3.地方财政负担的独立学院名单4.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名单
5.省属技工学校名单 地方财政负担的独立学院名单(共12所)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州)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广州) 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广州) 4.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 5.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广州) 6.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珠海) 7.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珠海)8.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院(珠海) 9.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珠海)10.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东莞)11.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12.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肇庆)
本帖最后由 haizhujiancha 于 2010-9-3 10:35 编辑

目前,学院要求学生购买的是意外医疗保险,并没有包括基础医疗保险(门诊)。根据粤人社发〔2010〕243号《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精神,应将在广东省就读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中大南方也在此范围,为什么没有组织学生购买呢?万一学生患病就要自掏腰包。在学院的在线咨询发问,居然没有得到回复。这里有无人知道?


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颁布日期】 2010-08-10
【实施日期】 2010-9-1
【发 文 号】 粤人社发〔2010〕24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委)、物价局:根据《转发省劳动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75号)和《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精神,现就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机构代收在校学生、在托在园学龄前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将学生儿童个人应缴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机构代收费项目。二、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机构按参保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交到所属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不得挪作他用。
三、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 省 教 育 厅广 东 省 财政 厅 广 东 省 物 价 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颁布单位】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等【颁布日期】 2009-09-28【实施日期】 2009-9-28【发 文 号】 粤劳社发〔2009〕29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为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简称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在我省就读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各普通高校、中职技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普通高校、中职技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的落实。二、启动时间与医保年度。粤府办〔2009〕56号文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应统一按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执行。2009年9月1日前已正式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2009年的保险年度可以暂按原规定执行作为过渡,但从2010年起,所有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律按照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执行。各地级市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信息系统设置,做好保险年度衔接,确保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医疗待遇的连续性。三、学校隶属关系的确认。各类学校的隶属关系认定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其中:中央部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以及地方财政负担的独立学院名单见附件。四、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属地原则由参保地财政和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各负担50%解决,省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个人缴费补助对象的认定,由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残联部门负责。五、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意义,有针对性地解释政策和措施。要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维护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的思想稳定、学校秩序稳定和社会稳定。各统筹地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附件:1.中央部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名单2.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名单
3.地方财政负担的独立学院名单4.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名单 5.省属技工学校名单地方财政负担的独立学院名单(共12所)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州)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广州) 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广州) 4.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 5.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广州) 6.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珠海) 7.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珠海) 8.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院(珠海) 9.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珠海) 10.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东莞) 11.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 12.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肇庆)
不知道啊 我们学校没有买啊~
很复杂,没有看…
通知书有张医保单呀…
同学们要关心啊!通知书那张只包含意外医疗保险,跟基础医疗保险是不同概念。
我08级无人叫买。强烈谴责
原来是这样的……
正在纳闷中··············
:1ouuoia

蛾都觉得奇怪噶喇,,原来有警滚..!!
高校新生买医保
大洋新闻 时间: 2010-08-31 来源: 信息时报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机构,将按参保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代收基本医保费。大中专院校新生在11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可从9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要求将学生儿童个人应缴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机构代收费项目。
  据悉,今年广州市居民医保社保年度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考虑到大中专院校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均为每年9月份,学校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至少需要2个月时间,因此《通知》规定,在11月30日前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的在校学生,从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在11月30日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在校学生,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
前,学院要求学生购买的是意外医疗保险,并没有包括基础医疗保险(门诊)。根据粤人社发〔2010〕243号《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精神,应将在广东省就读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中大南方也在此范围,为什么没有组织学生购买呢?万一学生患病就要自掏腰包。在学院的在线咨询发问,居然没有得到回复。这里有无人知道?



咪系咯!!!!!!!!!!!!点解中大南方5同我地买医保噶!!!!!!!!!!!!!!!!!!!!!!!!!!!!!!!
顶起!!!!!!!!!!!!!!!!!!!!!!点解学校咁噶:59ouuoia
顶起啊!!!!!!!!!!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医保真的很重要。。但是很多同学对它不了解。。建议问问家长,大部分出来工作的都有医保。。
学生买了医保就不买意外保险了,学校这是考虑到一些“重大利益”才不说的,可能要到开学交完保险费才会公布。个人推测。。。
我们开学时候买的那200元的保险是什么保险?
打了200多元的疫苗,不知道有没有报销:9ouuoia
终于有人关注到这个问题了。
学校应该组织我们买医保的,
否则以后有什么事情的话,
我们要自己掏钱,
这个问题真的很严重,
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
并提出解决方法。
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某次因为突发病情去医务室然后被值班医生叫来的南方一号送去了附近镇上的医院住院,当时貌似被告之可以保留发票回学校报销,但是本人太懒没有去,所以具体能不能被报销也不清楚……
200蚊系商业保险,,无得报销门诊噶~~~~~~~~~~~~~~希望学校帮我地买医保啦
其实我地系bbs度讲,学校都5知道我地噶想法,咁有何用处??
我在学院的网站上发过,但未有审核通过,因此,大家都不知道。他们心里有鬼,不敢审核。这里有无学生会的人,要严重关注!
请大家多多注意这个问题啊~..
我也觉得奇怪啊`别的学校都是医保`为什么我们的却是意外保险...

不过在这BBS上发真有用吗?有没学生会的可以反映?
需要群众顶起啊~!!!
需要群众顶起啊~!!!
:12ouuoia顶起来!!!!!!
:22ouuoia虽然不太明白什么回事,但还是顶一下~
帮忙顶一下
顶一下~关乎我地学生的利益。!!!!!!
:14ouuoia睇唔明噶路過..不過貌似通知書有寫明要交保險費 - -
都已经置顶了。。。还需要顶起么??

要求关注此贴:62ouuoia
我爸说要交的意外保险先交了来~以后要是有医疗保险了再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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