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只是觉得同学你这个话跟我们现在的操作有所差别。
1、虽然正常来说,所有的勤工助学岗位都应该由学院来支付工资,但是既然是做项目,本身就是有营运收入,如果这笔营运收入没有用于支付工资,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这么认为:学院给钱支持某些学生去赚钱?我部认为不可,因为本身营运收入就是包括了人力资源成本的。
2、哪怕赚到的钱学院要求上交,用来发工资,难道同学们就确保项目负责人就一定会将真正的账目交上来?与其是这样,倒不如让项目内部同学再加上我部共同监督,来得更有效率。
勤工助学部 发表于 2010-9-18 11:01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按照你的这种说法
那么我前面的假设也是可以成立的
我也去组建个团队
只要挂上了学校XX部门的名号
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赚点钱了
嘿嘿
这个就不是“非法推销”了
再说了
勤工助学岗位本来就是应该由学校提供,然后支付工资补贴学生的
现在这份工资却转嫁到了学生头上
这也算了
但是因为勤工助学部是学校认可成立的
也就是“合法组织”
相对于其他学生来说,不仅要担心被学校打压,还因为勤工助学部毕竟是学校的组织,学生更加认可,觉得不会被骗,从而有了竞争上的优势(这个优势不仅包括人力物力 名义上的优势,还有一些隐形的优势)
现在问题是- -你们不肯正视你们赚钱的事实,一直在强调钱不经过你们的手
不管怎样,赚钱就是赚钱了,用份内工作来赚钱盈利我不好说什么
有些事情大家是心知肚明的
而且
我承认你们部门的干事确实有努力,有做很多事情(即使有些大家台前看不到)
但是,这些事情本来就是你们应该做的啊
不然要这么多部门来干什么?要学生会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