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 DISCUSSION

哀 其实不想说的 不过还是告诉大五的娃吧

蘇落 · · 656 次阅读 · 11 条回复

很多大五的同学回校考学位 我不想打击你们的…可是哦…你们已经毕业了 档案已经派遣了的话 学校是没权力变更你的档案的 也就是说你的档案里表现的就是你没学位
当你找工作时 档案和学位证的冲突可能会让你的处境更糟 公司会怀疑你的学位的真实性 若不能提供合理证明 后果嘛…
0809级的娃的学位也没下落 愁
不是吧 哥好担心啊 点算啊 哥09的啊
不知道 看学校 教育部文件说办学四年已上二级院校才有资格发学位
:11ouuoia如果没学位我们进来干神马!!!
0809级的娃的学位也没下落 愁
蘇落 发表于 2010-10-17 00:44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求包养,
{:4_186:}
不知道 看学校 教育部文件说办学四年已上二级院校才有资格发学位
蘇落 发表于 2010-10-17 00:53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39ouuoia求真相
今天我就碰了一个 唉

悲剧的大五哦
本帖最后由 忧郁的肥仔 于 2010-10-17 01:58 编辑

难说。{:4_219:}
再证:[陈勃生]:新建本科院校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是需要单独申请,还是设立后即自然获得?
问题:请教:新建本科院校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是需要单独申请,还是设立后即自然获得?若需单独申请,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凡经国务院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含原教育部)批准建立、达到《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标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仅指大学、学院),办学思想端正,其所设专业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以下要求者,学校可于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当年,提出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请:

  (1)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又具有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授课,教学质量较好;

  (2)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数量;

  (3)有一定数量的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4)各项考核制度健全。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81/info31281.htm
(中国教育部)因此,本校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颁发资格,楼主乃杞人忧天
关于审批独立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
《独立学院设置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4月1日正式施行。为落实《办法》有关独立学院规范管理、独立授予学士学位等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的独立学院,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经批准设置得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一起,纳入本委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规划,并会同省级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对独立学院教学、管理以及制度建设予以跟进和指导。
二、各省级学位委员会依据本委已经制定并实施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新增学士学位单位的规定和工作方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及时受理、审批独立学院获得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申请。
三、依据《办法》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并经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独立学院,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以独立学院的名称办法学士学位证书。2008年以前入学的学生,有独立学院组织申请其他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士学位,请你们协调有关事宜。
四、审批独立学院为学士学位单位,对促进独立学院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高等教育稳定局面,极为重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要充分重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组织审批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高校的有效沟通,做好工作方案和应急院,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我办。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求包养,
小健 发表于 2010-10-17 01:03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你确定????
登录后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