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习与职业拓展课程进行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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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教务部 发布时间:2010-10-26 16: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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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实习与职业拓展课程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系、各教学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原职业拓展中心):
根据院务会议的要求(中大南方纪要〔2010〕08号)和学院《关于撤销招生与职业规划拓展中心及人员任免的通知》(中大南方【2010】74号)的决定,现对实习与职业拓展课程的教学安排做如下调整:
一、实习的安排
原由职业拓展中心负责管理的实习(专业实习),现转回各系负责并认可学生原已获得的实习学分。各专业2007、2008、2009级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实习学分不变。
对2007级毕业班学生,尽量优先安排实习,补足学分。如果因时间关系未能及时部署实习,且会造成学生毕业总学分不足者,可以通过加开专业课和公选课方式补足,使学生可以顺利毕业。
对于2008级、2009级学生,望各系尽快部署实习工作。
请就业指导中心(原职业拓展中心)整理之前各专业各年级学生的实习资料及其所获得的学分情况,并尽快移交到各系。
二、职业拓展课程的安排
1、因各专业2008级、经济学专业2007级(其教学计划中设立了职拓课程)的职拓课程学分因由7个减为3个,现对相关事宜作如下安排:
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课学分不变,实习学分不变(仍为3个)。凡已获得职业拓展课程学分达3个的学生,不再选修该类课程。职拓课程学分可用专业课或公选课学分替代。可选修专业课或公共选修课学分4个,使毕业总学分达到教学计划的要求。
2、2009级的职业拓展课程取消,只设“就业指导”,为1个学分,由各系负责,在第四学年开设,以专题、报告、讨论、实践等形式开展教学。建议各专业在该年级教学计划中增加专业课学分至85个,或提供更多公选课给学生选修,或者让学生选修通识类课程,使毕业总学分达到教学计划的要求。实习学分不变,仍为3个。
3、2010级按照重新修订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安排教学。
三、其他
根据学院领导的意见,职业拓展课程应该采取专题形式上课,每一个专题4课时0.25个学分,四个专题合1个学分。鉴于2007级毕业班的特殊情况,以及2008级只余少数学生该类课程学分未达3个,故可以集中安排这部分学生上课,而不必采取公选课的方式。
请负责接手2008级职业拓展课程教学的公共管理学系,尽快安排该类课程的具体教学进程,有计划地组织学生选课。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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