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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办理学生医保事宜的通知

小Z · · 1065 次阅读 · 8 条回复

关于落实办理学生医保事宜的通知

学工部、各学系:

按照《关于在从化市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穗人社函【2010】661号)文件精神,我院在本年度为在读学生开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参保地
我院参保地为广州市白云区,所参保政策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粤劳社发【2009】29号)和《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参保年度
参保工作按年度由学院统一组织办理,如学生错过了,须于下一年度才能办理。原则上属于我院在读学生都应参加。

三、缴费标准
1、学生个人缴纳的费用为每年度80元,按年参保不累加,统一由学院代扣;
2、困难学生缴费标准,按照《关于大中专学校困难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48号)文件要求,由广州市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缴交;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①.持有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学生;
②.持有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登记为一、二级的学生。

四、就读学生参保所需证件
1、户口簿A4复印件一份(户口薄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学生当页);
2、身份证A4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在一页中);3、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重度残疾人员的学生,须提供具备条件的证件原件及A4复印件3份;
以上复印件要求字样、照片均清晰可辨。

五、其他事宜
由于我院办理学生参保工作在11月下旬启动,具体待遇标准另行通知,由于学生医保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系、各班落实好学生参保相关证件的收集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好事。。。。。发来贺电。。
太好了
- -弄好了马上去看牙齿
哇咔咔
1、户口簿A4复印件一份(户口薄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学生当页);
2、身份证A4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在一页中);


户口薄复印件。。。。哎哎,这个有点麻烦
回复 3# 飘零孤星泪


+1
年初在同学的建议下复印了户口簿,如今终于有用了……
終於可以辦了.?
嘿嘿。。。。。
快办吧。。我要看医生。。:6ouuo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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