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 DISCUSSION

关于某版主发的所谓猛料

lzq8160661 · · 3514 次阅读 · 48 条回复

猛料。刚才在微博见到的。

@lingtong2010:猛料!!!南方学院后门出现重大交通意外。一男生从饭店的接送皮卡车的车斗上跳下,当场昏迷不醒。学院书记和若干老师赶到现场指挥救援。救护车迟迟不见出现,抢救停滞!

@中山大学南方后院历史图片暂不可用:@lingtong2010:据后门卖水果的档主向我们介绍,拨打120后救护车迟迟未到。有档主向现场老师建议用他们的汽车把受伤学生载到医院,相关负责人以“受伤的人不能坐这种车(只能等救护车)”为由拒绝。事发半小时左右,本人离开时,受伤的男生仍然毫无反应地躺在地上,旁边两三个同学围着他似乎在说着什么。




1、该同学是被卡车甩下来的
2、鄙视某通讯社 简直不要脸了 别人受伤了你打个电话第一句是问该学生叫什么 我口头伺候你全家女性
3、鄙视现场某个女生第一时间拿手机出来拍照
4、什么叫猛料? 这条新闻能让你津津乐道? 有这功夫不如心里祝福他早日康复
:32ouuoia终于为什么某通讯社那么惹人厌
鄙视那些围观不救人的!!!祝这位同学早日康复
今天去看望了 人暂时没事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否相撞;二、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回复 5# 忄台


{:3_123:}
本帖最后由 小螝 于 2010-12-21 15:42 编辑

回复5楼。。。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不过....矛盾的社会现象啊....
要是我...我估计也只能打个120电话....:27ouuoia
回复 7# 小螝


首先 要感谢那些档主好心提出要接伤员去医院 而那名负责人做法是正确的 的确佐救护车是比较安全的
回复 9# lzq8160661


不管怎样...希望那同学早日康复....
终于为什么某通讯社那么惹人厌
lzq8160661 发表于 2010-12-21 15:23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哈哈~蓝鸟?!
祝那个同学早日康复!!!!!!!!!!!!!!大家以后搭那些接送车千万要注意安全啊!!!!!!!!!!!!
5该你体清楚D,我5系咩通讯社。
转发此条微博也不是为了好玩,就是想让大家知道此件事。
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这个吗?
真不负责任的言论 还版主 还通讯社呢 垃圾
godog 发表于 2010-12-21 15:46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我从头到尾都无发表任何言论。都是转接微博。
我不是什么通讯社!你看清楚。
其实都是在微博上看到的,wenyijune他只不过将在微博上看到的内容截图过来后院。
至于微博上的言语间的真实性和表达方式可能令到lz愤怒。但是不可以迁怒其他人,还骂到斑竹的头上。
如果发这个帖子有错的话,只能对你说对不起了。
:30ouuoia人家转个东西罢了,有必要这样吗
哪个通讯社?楼主有什么证据么?
本帖最后由 lzq8160661 于 2010-12-21 18:22 编辑

回复 17# 大香蕉


1、 我没说那贴LZ是某通讯社的
2、对于为何对版主发那帖子我很生气是你用了“猛料”二字

解释完毕
祝那位同学早日恢复健康
:26ouuoia迟下又会出来说对于此事XXX抱歉XXX各种XXXX
:22ouuoia希望同学没事拉
回复 18# lzq8160661

猛料是那条围脖本来写的```你也太不辨别是非了吧,还是你想在搬弄是非.
lz你无野啊··甘闹人都得既,你式5式用微博噶··,人地只不过转发,你点可以甘样话人噶~~~
回复 8# godog


人地只不过原文转发,一个自己既评论都无啊。你激动个啥呀···人地5贴贴你会知道咩~~请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系垃圾!你既然睇左张贴,证明你都关注啦~后院请注意你言辞!!!谢谢
回复 18# lzq8160661


猛料系人地发微博的人写的··距只是原文黏贴!!!解释完毕!!!
对于一些吃饱了没事干就只会对着一些同学好心转发过来的消息中的某些词语保有强烈意淫倾向的不明辨是非黑白的优先处理自己愤怒而不管该同学事后发展的LZ我表示很遗憾。
哥说两句,1,在没有任何救助工具和救助培训常识的情况下,挪动伤者导致伤势加重或者死亡,是不是楼主会负责。2,别人拍照你鄙视个屁,如果以后伤者跟司机或饭店对事件起争执,这个照片很可能就成为第一证据,在此我只能对楼主没有保留第一现场证据的法律意识表示遗憾
我从头到尾都无发表任何言论。都是转接微博。
我不是什么通讯社!你看清楚。
wenyijune 发表于 2010-12-21 16:27 历史图片暂不可用



:2ouuoia看标题都不知道你什么心态了 还说原文 搞笑
看LZ这文字,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回复 1# lzq8160661


请你说明是神马通讯社,现在学院有3个通讯社,亚运志愿者,蓝鸟,职业规划,请你说明,否则会造成误解。
另外,请不要话中带刺,有神马话讲清楚。如果纯属散播谣言,我想请你道歉并改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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