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分决定书
编号: 学工[2010] 001
受处分人:吴XX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91年6月25日
所属系别:电子通信与软件工程系 学号:
XXXXX 专业班级:10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宿舍号码: H4—XXX
联系方式: XXXXX
违法、违规、违纪事实:
1、多次登陆一些带有病毒(当时未知)的网站,并下载了一些软件和代码,在不知道其内容与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尝试编译了程序并运行。
2、在学院的电子阅览室、实验室以及宿舍多次使用扫描软件扫描攻击学院服务器。
3、11月22日16时,在电子阅览室里利用扫描到的网站漏洞,往学院网站上传了木马程序。23日10时54分,在实验室上课时间,利用昨日上传的木马,将工管系、通识教育中心网站相关网页文件删除。
4、曾经用“Nmap”软件扫描过学院的网络端口,从中获知学院端口的分布情况和网络结构,并曾经登录过某些网站。用“wscan”扫描出网络的目录和端口分布。
处分理由: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该生一开始向老师交代问题时,隐瞒了一些事实;后经过老师的耐心的教育工作,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交待了所有的事情。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受到网友的教唆已经构成犯罪,但经过教育和批评,能及时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承担后果。
依据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款 之规定 ,经院长办公会 研究决定,给予吴XX 同学留校察看 处分。
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http://xg.nfsysu.cn/2011/0113/94.html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1年1月10日
编号: 学工[2010] 001
受处分人:吴XX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91年6月25日
所属系别:电子通信与软件工程系 学号:
XXXXX 专业班级:10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宿舍号码: H4—XXX
联系方式: XXXXX
违法、违规、违纪事实:
1、多次登陆一些带有病毒(当时未知)的网站,并下载了一些软件和代码,在不知道其内容与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尝试编译了程序并运行。
2、在学院的电子阅览室、实验室以及宿舍多次使用扫描软件扫描攻击学院服务器。
3、11月22日16时,在电子阅览室里利用扫描到的网站漏洞,往学院网站上传了木马程序。23日10时54分,在实验室上课时间,利用昨日上传的木马,将工管系、通识教育中心网站相关网页文件删除。
4、曾经用“Nmap”软件扫描过学院的网络端口,从中获知学院端口的分布情况和网络结构,并曾经登录过某些网站。用“wscan”扫描出网络的目录和端口分布。
处分理由: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该生一开始向老师交代问题时,隐瞒了一些事实;后经过老师的耐心的教育工作,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交待了所有的事情。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受到网友的教唆已经构成犯罪,但经过教育和批评,能及时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承担后果。
依据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款 之规定 ,经院长办公会 研究决定,给予吴XX 同学留校察看 处分。
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http://xg.nfsysu.cn/2011/0113/94.html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