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规定,现将我院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请各单位依照学院本学期值班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和谐的节日假期。
院
办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规定,现将我院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请各单位依照学院本学期值班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和谐的节日假期。
院
办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