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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女子明知自己患性病仍卖淫被判刑9个月

左脑水银中毒 · · 1849 次阅读 · 10 条回复

2007年08月18日 06:22 来源:信息时报

  明知自己身患梅毒仍继续卖淫,昨日上午,海珠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这宗传播
性病罪案件,判处该名卖淫女子全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法庭调查,现年25岁的全某是湖南省衡南县人,自2003年开始吸毒。为应付
日常吸毒的花费,全某在广州某桑拿中心当上了小姐。2006年4月全某到广州市珠
江医院检查时发现得了性病梅毒,并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月。出院后,全某继续操起
皮肉生意。今年4月12日23时许,全某在本市海珠区鹭江东约大街三巷地下一出租
屋内与嫖客李某进行性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海珠区法院审理认为,全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传播
性病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朝涛 曹志明 杨美满)
哦~贱格........其实男人都有罪``鬼叫距帮衬~
DD反省得很虔诚啊!:23ouuoia :23ouuoia
:2ouuoia 我是教训你啊~~`
行啦,大家心理知道就好:23ouuoia :23ouuoia 哦呵呵呵呵~年轻人,爱惜身子啊~~
:48ouuoia :47ouuoia 你知错就好~~知错能改.善..
你们俩.....DD被你打败啊 哪里都可以灌水...当年水王m...和我笑痴狂都没你厉害
法官要是正确滴~~~~~~``
罚得太少太轻了。。。三十万就差不多。之后发配珠峰放纸鸟。。发配南极种菜。。。
人家没钱的,,,,,同时也很惨.`
对:18ouuoia :18ouuoia :18ouuo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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