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各位同学:
接辖区温泉派出所最新通知,现将有关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作如下说明:
一、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应届毕业生
1、提供本人的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2、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二、将户口迁往异地的应届毕业生
1、提供本人的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2、提供本人的双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协议书内容须有同意将户口迁往何地址,否则派出所不予办理。
3、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只有符号以上三点条件才能将户口迁往异地,否则按规定迁回原籍。
三、将户口迁往人才市场的应届毕业生
1、提供本人的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2、提供人才市场准调函,准调函中必须注明户口迁往地址,挡案存放地址。
符合以上两点,派出所给予办理户口迁移。
3、提供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暂缓就业应届毕业生
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暂缓就业期间不得办理个人户口卡相关业务。
五、注意事项
1、请各系通知所在系毕业生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有关资料复印件,在工作日办公时间至行政楼A2-101办公室开具证明,凭证明及相关材料自行到温泉派出所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以此通知为准。
2、原籍是指新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地址。
3、异地迁移是指现户口所在地迁移到除原籍外的其它省、市、县。
4、温泉派出所地址:从学院出发到温泉牌坊,再往里走约850米右侧即到
5、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A2-101,咨询电话:61787799,谢老师电话:669633
派出所咨询电话:87838256,廖警官


20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