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九八八年康怡花园烹夫案 《烹夫》
真实案情:1.马洁芝向女儿透露杀死丈夫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姓傅少女正準备离开康怡花园D座单位,当时见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间有血渍,同时更发现其父不知所踪。经她询问之下,其母透露:“妳爸爸想用毛毡焗死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鎚杀死佢!”
少女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踪影;但其母即时阻止。自此少女再无见过父亲一面。初时她以為母亲只是胡言乱语;到真的相信时,又不忍报警揭发母亲的罪行。不过,其母最后亦难逃法网。一个月之后,少女的叔父向警方报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寻不到尸体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当中骇人听闻的杀夫情节亦為此案增添传奇性!
杀死傅棠原因:丈夫有外遇,要求对方离开新欢不遂,威胁钱亦不果;丈夫嫌她只生女,於是另结新欢。
过程:联同弟弟马坤,另外找两人协助;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为特赦证人)及马坤友人梁杰忠索取万多元酬金协助綑绑死者。
方法:放入锅蒸,直至血乾,斩尸,分件,在西湾河垃圾站弃置,弃掉傢具及傅棠物件,只剩下傅棠的身份证影印本。手法纯熟,乾净。
死者女儿的矛盾心情。数周后被告谓丈夫及情敌欲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
2.警方现场只找到血渍
三名港府鉴证科化验师曾经到过兇案单位搜集证供。当时见到屋内连一件傢俬都没有,亦无任何尸首,只发现其中一间睡房的柜、窗帘、墙壁、墙脚及天花,以及厨房门上均染上血渍。由於当时香港未有DNA鑑证技术,化验师只能够化验到血型。但血点实在太细,化验师根本无法证实血渍是否属於死者傅棠。不过,由於马洁芝在供词中亲自承认杀死丈夫,所以最后都被判处有罪。
3.案件的判决
判决之前,主审法官贝利曾经引导陪审团,指案件极不寻常,因為被告在案发时心智不正常,不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所以陪审团应作裁决并非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而是较轻微的误杀罪是否成立。同时,由於无法寻回傅棠尸体,所以陪审团亦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究竟傅棠是被马洁芝杀死,或只是失踪?
(2)一九九七年秀茂坪童党烧尸案 《三五成群》
真实案情: 1997年5月14日晚上,年仅16岁、花名阿鸡的陆志伟成為一班冷血童党虐打的对象;势孤力弱的他,於肉随砧板上的情况下任由宰割,求助无援。经过三小时惨无人道的对待之后,於翌日黎明前结束他短暂的生命。涉案的兇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齿冷的是他们犯案时都不足十八岁!事发前,住在秀茂坪的轻度弱智男子三叔被这班童党欺负,事后他们思疑阿鸡怂恿三叔报警,因而转移视线,向阿鸡下毒手。
在死亡约会上,有人使出各种新的招数虐打阿鸡,包括令人毛髮直竖的"人肉打桩机";有人更出外搜寻新的武器以增加刺激性,连本来旁观的女童都加入围殴行动,对死者亳无怜悯之心;这一切都显示出他们的世界充满暴力,而且有一套独有的道德标準!
主审法官王见秋曾经形容这宗童党虐杀案為一项令人震惊的罪行,并且以恶毒、无人性、极端残忍暴力来形容几名主犯。他又认為首领傅显进亳无怜悯之心、无药可救,是一名危险的年青人。而另一方面,被判谋杀罪名成立的共犯黄金宝,在入狱前曾经表示,阿鸡的死是他预料之外,因為以往三叔被眾人虐打,都能命存!
在暴戾与无知之间,这班年青人狠狠地剥夺阿鸡的生命。他们沉溺在充满英雄主义的漫画世界之中,认為人是打不死的!另一方面,他们以社团的方式结党,将被视為"二五仔"的阿鸡以家法伺侯。其中一幕的虐打过程,就是由其中一人背出一首有众人名字的诗,到哪名字时,就由哪位出手虐打阿鸡,整个暴虐过程,就彷彿是一场疯狂的游戏。
当众人发现阿鸡的呼吸越来越微弱时,便渐渐焦急起来;其中一名主犯智伟,在情急之下向关帝祈求保祐阿鸡不要死,而另一人更打算找黑市医生回来抢救阿鸡;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為阿鸡已经返魂乏术,故此他们唯有设法将阿鸡的尸体处置。他们的方法就是将尸体用纸箱装载,运往秀茂坪三十二座的垃圾房烧毁,但在此之前他们以腐蚀液淋在阿鸡的脸上,使人无法认出尸体的样子,最后他们更将烧剩的尸骸掉在垃圾车之中运去堆填区。而阿鸡就这样从人间蒸发了……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宗表面上亳无破绽的残酷烧尸案,终於在目击证人三叔的举报下曝光!
案件在1999年1月审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转為污点证人,协助警方破案。结果,六名主犯被判谋杀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处终身监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诉要求推翻定罪,结果第三被告麦家豪成功由谋杀罪改判為严重伤人罪,由入狱廿六年改為入狱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终生监禁的少年,就由王见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见秋承认自己初判的时侯,因一时疏忽,并无依例给予他们最低刑期,只是判他们终身监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会绝不容许这种残暴罪行发生,被告应判阻吓性的刑期,否则将会尸骸满佈!而这班年青人,亦為他们的罪行负上沉重的代价!
(3)1962年三狼奇案和1997年新三狼案《三狼奇案》
真实案情: 1. 三狼奇案开审第一天
1962年2月19日星期一,轰动全港的三狼奇案正式开审。案中三名被告分别是31岁的李渭、同龄的教车师傅倪秉坚、以及35 岁的电影化妆师周广灿。他们被控於1959年6月19日,亦即是开审日期的两年零四个月前,谋杀富商黄应求。整个审讯过程歷时大半个月,陪审团為全男班。
审讯的第一日,已经有十位证人被召出庭作供,包括有黄应求的妻子及女儿、裁缝店的老板谭华、皮鞋公司的职员林国亭、及黄应求的伙记谢寿春等。辩方律师梁永濂的精彩盘问,令热闹的旁听席上传来阵阵哄动。例如於确认死者身份的辩论上,当裁缝店老板谭华凭钮扣认出一条西裤证物属於黄应求所有,亦是由他所缝製。梁永濂即时找出对方口供上的漏洞,指出对方根本无法证实西裤确属黄应求所有。另一方面,庭上亦有悲情的一面,就是当黄应求的太太作证时,不时掩面痛哭,可见丈夫的死為她带来沉重的打击!
2. 双黄案续审 (黄鍚彬证供)
传奇的三狼案又名“双黄案”,第一个黄是代表死者黄应求,而另一个黄就是指他的爸爸黄鍚彬。原来,於黄应求失踪之后年多,黄鍚彬被人绑架。不过,是次并没审讯此宗绑架案,而是关於三名被告的谋杀控罪。而黄鍚彬在庭上亦只是担当证人。作证的时候,他先叙述自己被绑架的经过,又指出被告之一,亦是他远房亲戚的李渭,是绑架他的人之一。他指出绑架他的几个人将他带到一间屋,戴上野狼面具,而李渭更自称是野狼,又说他的儿子已经被他们处死了。年过半百的黄鍚彬在庭上老泪纵横,仍然未能忘记儿子过世带给他的悲痛,特别是当辩方律师要求他辨认黄应求的头骨时,他坚决拒绝,因為他实在受不到如此大的刺激,最后他获准无须确认此证物,而这个感人的片段亦掀起了审讯的高潮。
3. 双黄案续审(三名被告证供)
三狼案的审讯过程充满戏剧性,而且不时在证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的案情内幕。其中一点是三位被告供出曾受到警方的威逼、恐吓及毒打。审讯过程中又揭发他们的警戒供词错字百出,有非自愿供认之嫌。辩方律师更质疑,被告无可能会在供词上自认控罪,因為他们是被捕,而不是自首,实在於理不合。為了求证供词的真实性,控辨双方更传召文字专家作证,在法庭上咬文嚼字,针锋相对。至於三名被告亦分别為自己的谋杀罪辩护,他们不约而同表示:自己只是有份参与绑架黄氏父子,对黄应求的死不但亳不知情,亦无参与其中。他们更表示,供词只是警方叫他们搬字过纸而已。
新三狼案案情: 97年三名被称為新三狼的年青男子,杀害了三名性工作者,三人分别被弃尸长洲、城门水塘以及往长洲渡轮的航道上。新三狼极為凶残,他们先扮得楚楚可怜,接近三名性工作者,并诱骗他们到长洲渡假屋及其寓所,接著便露出狐狸尾巴,侵犯虐杀女死者,并强夺他们的存款。一名虎口餘生的性工作者因為看到电视上播放的广告,挑起她对自己儿子的思念;亦是这点母爱,令到三名自小缺乏家庭温暖的亡命之徒动了惻隐之心,放过这名女士。后来警方由这名性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将新三狼绳之以法,其中二人被判终身监禁,一人被判囚十二年!
(4)一九九零年空姐溶尸案《郎心如铁》
真实案情:案中被告黄大卫,因为同时与两名女性交往,引起两人争风呷醋。这次桃色纠纷令28岁国泰空姐黄紫君被杀,两人后来以腐蚀性液体将死者溶掉。几天后,警方收到投诉指案发现场传出恶臭,上门调查将案件揭发。原本两人均被判有罪,并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当庭释放。
於一九九零年八月两被告被一致裁定谋杀罪名成立 ,法官当时依例判处两被告死刑。
(5)一九八五年八仙饭店灭门惨案《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
真实案情: 1985年8月8日中午12时,多名泳客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发现数件人体残肢,随即通知水警。警方其后在现场进行打捞,捡获8件人体断肢,短短数日内在同一地点获11件人体断肢,切口整齐,似是被利器斩下。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
至1986年4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踪,原為郑林所有的八仙饭店等產业,被一名姓黄的男子霸佔,并怀疑黄某谋财害命。司警接信后复验了去年在黑沙阿婆秧滩发现的断肢,发现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其中一名年纪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司警即对八仙饭店的新东主黄志恆(50岁)进行严密监视。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恆突然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调查。
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该10名失踪者包括八仙饭店前东主郑林(50 餘岁)及其妻子岑惠仪(42岁),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儿子郑观德(7岁),女东主岑惠仪的母亲陈丽容(70岁),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曾受僱於八仙饭店的厨师郑柏良(61岁)。10月2日,黄志恆涉嫌杀害八仙饭店东主郑林一名女亲属陈丽珍,被司警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表证成立,还押市牢候审。司警在拘查黄志恆前后,搜出属於八仙饭店东主郑林的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以及郑林的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对於為何拥有这些证件,黄志恆未能作出解释,衹供称以60万元承顶郑林的物业,包括八仙饭店。在黄志恆被拘后,遭揭发涉及1973年11月香港则鱼涌英皇道一宗谋杀纵火案:疑兇陈梓梁向事主借钱不遂,将之綑绑浸在浴缸中溺毙,还将事主之妻、小姨斩伤,再用石油气炉放火。陈梓梁后逃回乡间匿藏,以利刀截去左手食指一小段,用火将双手拇指、食指的指纹破坏,再化名黄志恆偷渡来澳,获发身份证。香港警方曾来澳调查,证实黄志恆即陈梓梁。
1986年12月4日,黄志恆在狱中割脉身亡。直至黄志恆被押解市牢候审、自杀身亡,警方一直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尸体,是否遇害未得到确定。检获的11件人体断肢,除其中一件女性手掌经验证指纹是属於失踪老妇陈丽珍外,其餘断肢均未能确定身份。案中唯一疑犯黄志恆自杀身亡后,该宗案更蒙上一层神秘色彩。
(后事)90年代的香港还发生过一件类似“八仙饭店”的案件,害得香港人一段时间不敢吃腊味。一个女人和有妇之夫勾搭上,然后逼那男的离婚,男的不肯,她就直接和男方妻子谈判,结果就是谈判不成她把人给杀了,然后点火毁尸。由于是开腊肉店的,案子传开来,民间越传越烈就有了女人把尸体做烧卖的传闻。
上回是香港人跑到澳门作案,吓得澳门人不敢吃肉包。这回案子发生在香港,香港人差点就“三月不知肉味”。
真实案情:1.马洁芝向女儿透露杀死丈夫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姓傅少女正準备离开康怡花园D座单位,当时见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间有血渍,同时更发现其父不知所踪。经她询问之下,其母透露:“妳爸爸想用毛毡焗死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鎚杀死佢!”
少女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踪影;但其母即时阻止。自此少女再无见过父亲一面。初时她以為母亲只是胡言乱语;到真的相信时,又不忍报警揭发母亲的罪行。不过,其母最后亦难逃法网。一个月之后,少女的叔父向警方报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寻不到尸体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当中骇人听闻的杀夫情节亦為此案增添传奇性!
杀死傅棠原因:丈夫有外遇,要求对方离开新欢不遂,威胁钱亦不果;丈夫嫌她只生女,於是另结新欢。
过程:联同弟弟马坤,另外找两人协助;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为特赦证人)及马坤友人梁杰忠索取万多元酬金协助綑绑死者。
方法:放入锅蒸,直至血乾,斩尸,分件,在西湾河垃圾站弃置,弃掉傢具及傅棠物件,只剩下傅棠的身份证影印本。手法纯熟,乾净。
死者女儿的矛盾心情。数周后被告谓丈夫及情敌欲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
2.警方现场只找到血渍
三名港府鉴证科化验师曾经到过兇案单位搜集证供。当时见到屋内连一件傢俬都没有,亦无任何尸首,只发现其中一间睡房的柜、窗帘、墙壁、墙脚及天花,以及厨房门上均染上血渍。由於当时香港未有DNA鑑证技术,化验师只能够化验到血型。但血点实在太细,化验师根本无法证实血渍是否属於死者傅棠。不过,由於马洁芝在供词中亲自承认杀死丈夫,所以最后都被判处有罪。
3.案件的判决
判决之前,主审法官贝利曾经引导陪审团,指案件极不寻常,因為被告在案发时心智不正常,不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所以陪审团应作裁决并非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而是较轻微的误杀罪是否成立。同时,由於无法寻回傅棠尸体,所以陪审团亦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究竟傅棠是被马洁芝杀死,或只是失踪?
(2)一九九七年秀茂坪童党烧尸案 《三五成群》
真实案情: 1997年5月14日晚上,年仅16岁、花名阿鸡的陆志伟成為一班冷血童党虐打的对象;势孤力弱的他,於肉随砧板上的情况下任由宰割,求助无援。经过三小时惨无人道的对待之后,於翌日黎明前结束他短暂的生命。涉案的兇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齿冷的是他们犯案时都不足十八岁!事发前,住在秀茂坪的轻度弱智男子三叔被这班童党欺负,事后他们思疑阿鸡怂恿三叔报警,因而转移视线,向阿鸡下毒手。
在死亡约会上,有人使出各种新的招数虐打阿鸡,包括令人毛髮直竖的"人肉打桩机";有人更出外搜寻新的武器以增加刺激性,连本来旁观的女童都加入围殴行动,对死者亳无怜悯之心;这一切都显示出他们的世界充满暴力,而且有一套独有的道德标準!
主审法官王见秋曾经形容这宗童党虐杀案為一项令人震惊的罪行,并且以恶毒、无人性、极端残忍暴力来形容几名主犯。他又认為首领傅显进亳无怜悯之心、无药可救,是一名危险的年青人。而另一方面,被判谋杀罪名成立的共犯黄金宝,在入狱前曾经表示,阿鸡的死是他预料之外,因為以往三叔被眾人虐打,都能命存!
在暴戾与无知之间,这班年青人狠狠地剥夺阿鸡的生命。他们沉溺在充满英雄主义的漫画世界之中,认為人是打不死的!另一方面,他们以社团的方式结党,将被视為"二五仔"的阿鸡以家法伺侯。其中一幕的虐打过程,就是由其中一人背出一首有众人名字的诗,到哪名字时,就由哪位出手虐打阿鸡,整个暴虐过程,就彷彿是一场疯狂的游戏。
当众人发现阿鸡的呼吸越来越微弱时,便渐渐焦急起来;其中一名主犯智伟,在情急之下向关帝祈求保祐阿鸡不要死,而另一人更打算找黑市医生回来抢救阿鸡;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為阿鸡已经返魂乏术,故此他们唯有设法将阿鸡的尸体处置。他们的方法就是将尸体用纸箱装载,运往秀茂坪三十二座的垃圾房烧毁,但在此之前他们以腐蚀液淋在阿鸡的脸上,使人无法认出尸体的样子,最后他们更将烧剩的尸骸掉在垃圾车之中运去堆填区。而阿鸡就这样从人间蒸发了……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宗表面上亳无破绽的残酷烧尸案,终於在目击证人三叔的举报下曝光!
案件在1999年1月审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转為污点证人,协助警方破案。结果,六名主犯被判谋杀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处终身监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诉要求推翻定罪,结果第三被告麦家豪成功由谋杀罪改判為严重伤人罪,由入狱廿六年改為入狱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终生监禁的少年,就由王见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见秋承认自己初判的时侯,因一时疏忽,并无依例给予他们最低刑期,只是判他们终身监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会绝不容许这种残暴罪行发生,被告应判阻吓性的刑期,否则将会尸骸满佈!而这班年青人,亦為他们的罪行负上沉重的代价!
(3)1962年三狼奇案和1997年新三狼案《三狼奇案》
真实案情: 1. 三狼奇案开审第一天
1962年2月19日星期一,轰动全港的三狼奇案正式开审。案中三名被告分别是31岁的李渭、同龄的教车师傅倪秉坚、以及35 岁的电影化妆师周广灿。他们被控於1959年6月19日,亦即是开审日期的两年零四个月前,谋杀富商黄应求。整个审讯过程歷时大半个月,陪审团為全男班。
审讯的第一日,已经有十位证人被召出庭作供,包括有黄应求的妻子及女儿、裁缝店的老板谭华、皮鞋公司的职员林国亭、及黄应求的伙记谢寿春等。辩方律师梁永濂的精彩盘问,令热闹的旁听席上传来阵阵哄动。例如於确认死者身份的辩论上,当裁缝店老板谭华凭钮扣认出一条西裤证物属於黄应求所有,亦是由他所缝製。梁永濂即时找出对方口供上的漏洞,指出对方根本无法证实西裤确属黄应求所有。另一方面,庭上亦有悲情的一面,就是当黄应求的太太作证时,不时掩面痛哭,可见丈夫的死為她带来沉重的打击!
2. 双黄案续审 (黄鍚彬证供)
传奇的三狼案又名“双黄案”,第一个黄是代表死者黄应求,而另一个黄就是指他的爸爸黄鍚彬。原来,於黄应求失踪之后年多,黄鍚彬被人绑架。不过,是次并没审讯此宗绑架案,而是关於三名被告的谋杀控罪。而黄鍚彬在庭上亦只是担当证人。作证的时候,他先叙述自己被绑架的经过,又指出被告之一,亦是他远房亲戚的李渭,是绑架他的人之一。他指出绑架他的几个人将他带到一间屋,戴上野狼面具,而李渭更自称是野狼,又说他的儿子已经被他们处死了。年过半百的黄鍚彬在庭上老泪纵横,仍然未能忘记儿子过世带给他的悲痛,特别是当辩方律师要求他辨认黄应求的头骨时,他坚决拒绝,因為他实在受不到如此大的刺激,最后他获准无须确认此证物,而这个感人的片段亦掀起了审讯的高潮。
3. 双黄案续审(三名被告证供)
三狼案的审讯过程充满戏剧性,而且不时在证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的案情内幕。其中一点是三位被告供出曾受到警方的威逼、恐吓及毒打。审讯过程中又揭发他们的警戒供词错字百出,有非自愿供认之嫌。辩方律师更质疑,被告无可能会在供词上自认控罪,因為他们是被捕,而不是自首,实在於理不合。為了求证供词的真实性,控辨双方更传召文字专家作证,在法庭上咬文嚼字,针锋相对。至於三名被告亦分别為自己的谋杀罪辩护,他们不约而同表示:自己只是有份参与绑架黄氏父子,对黄应求的死不但亳不知情,亦无参与其中。他们更表示,供词只是警方叫他们搬字过纸而已。
新三狼案案情: 97年三名被称為新三狼的年青男子,杀害了三名性工作者,三人分别被弃尸长洲、城门水塘以及往长洲渡轮的航道上。新三狼极為凶残,他们先扮得楚楚可怜,接近三名性工作者,并诱骗他们到长洲渡假屋及其寓所,接著便露出狐狸尾巴,侵犯虐杀女死者,并强夺他们的存款。一名虎口餘生的性工作者因為看到电视上播放的广告,挑起她对自己儿子的思念;亦是这点母爱,令到三名自小缺乏家庭温暖的亡命之徒动了惻隐之心,放过这名女士。后来警方由这名性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将新三狼绳之以法,其中二人被判终身监禁,一人被判囚十二年!
(4)一九九零年空姐溶尸案《郎心如铁》
真实案情:案中被告黄大卫,因为同时与两名女性交往,引起两人争风呷醋。这次桃色纠纷令28岁国泰空姐黄紫君被杀,两人后来以腐蚀性液体将死者溶掉。几天后,警方收到投诉指案发现场传出恶臭,上门调查将案件揭发。原本两人均被判有罪,并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当庭释放。
於一九九零年八月两被告被一致裁定谋杀罪名成立 ,法官当时依例判处两被告死刑。
(5)一九八五年八仙饭店灭门惨案《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
真实案情: 1985年8月8日中午12时,多名泳客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发现数件人体残肢,随即通知水警。警方其后在现场进行打捞,捡获8件人体断肢,短短数日内在同一地点获11件人体断肢,切口整齐,似是被利器斩下。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
至1986年4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踪,原為郑林所有的八仙饭店等產业,被一名姓黄的男子霸佔,并怀疑黄某谋财害命。司警接信后复验了去年在黑沙阿婆秧滩发现的断肢,发现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其中一名年纪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司警即对八仙饭店的新东主黄志恆(50岁)进行严密监视。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恆突然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调查。
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该10名失踪者包括八仙饭店前东主郑林(50 餘岁)及其妻子岑惠仪(42岁),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儿子郑观德(7岁),女东主岑惠仪的母亲陈丽容(70岁),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曾受僱於八仙饭店的厨师郑柏良(61岁)。10月2日,黄志恆涉嫌杀害八仙饭店东主郑林一名女亲属陈丽珍,被司警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表证成立,还押市牢候审。司警在拘查黄志恆前后,搜出属於八仙饭店东主郑林的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以及郑林的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对於為何拥有这些证件,黄志恆未能作出解释,衹供称以60万元承顶郑林的物业,包括八仙饭店。在黄志恆被拘后,遭揭发涉及1973年11月香港则鱼涌英皇道一宗谋杀纵火案:疑兇陈梓梁向事主借钱不遂,将之綑绑浸在浴缸中溺毙,还将事主之妻、小姨斩伤,再用石油气炉放火。陈梓梁后逃回乡间匿藏,以利刀截去左手食指一小段,用火将双手拇指、食指的指纹破坏,再化名黄志恆偷渡来澳,获发身份证。香港警方曾来澳调查,证实黄志恆即陈梓梁。
1986年12月4日,黄志恆在狱中割脉身亡。直至黄志恆被押解市牢候审、自杀身亡,警方一直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尸体,是否遇害未得到确定。检获的11件人体断肢,除其中一件女性手掌经验证指纹是属於失踪老妇陈丽珍外,其餘断肢均未能确定身份。案中唯一疑犯黄志恆自杀身亡后,该宗案更蒙上一层神秘色彩。
(后事)90年代的香港还发生过一件类似“八仙饭店”的案件,害得香港人一段时间不敢吃腊味。一个女人和有妇之夫勾搭上,然后逼那男的离婚,男的不肯,她就直接和男方妻子谈判,结果就是谈判不成她把人给杀了,然后点火毁尸。由于是开腊肉店的,案子传开来,民间越传越烈就有了女人把尸体做烧卖的传闻。
上回是香港人跑到澳门作案,吓得澳门人不敢吃肉包。这回案子发生在香港,香港人差点就“三月不知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