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系、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理念和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为了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学院特设立了集体奖学金及个人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向上。为使本次奖学金评比工作能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统筹2009-2010学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工作;
2、各学系设立奖学金评定小组,由系主任、系年级主任、系秘书、系辅导员组成,统一负责本系学生奖学金初评工作。
3、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7日之前,各学系根据本学系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进行奖学金评比条例的修订和完善,包括制定本学系奖学金评比加分细则等;
(2)9月28日-10月15日,各学系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本学系的实际情况,对具有获奖资格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评,确定本学系的初评获奖名单并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
(3)10月15日-20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各学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讨论,并确定获奖名单;
(4)10月20日-10月25日,公示获奖名单,如对获奖名单存在异议,可向本学系辅导员老师反应情况,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正;
(5)11月上旬,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并制作、寄发喜报;表彰获奖集体及个人,为获奖者颁发锦旗、荣誉证书及奖金。
希望各学系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及《奖励补充说明》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为原则,认真完成本次奖学金评比工作。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
奖励补充说明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各学系、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理念和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为了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学院特设立了集体奖学金及个人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向上。为使本次奖学金评比工作能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统筹2009-2010学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工作;
2、各学系设立奖学金评定小组,由系主任、系年级主任、系秘书、系辅导员组成,统一负责本系学生奖学金初评工作。
3、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7日之前,各学系根据本学系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进行奖学金评比条例的修订和完善,包括制定本学系奖学金评比加分细则等;
(2)9月28日-10月15日,各学系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本学系的实际情况,对具有获奖资格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评,确定本学系的初评获奖名单并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
(3)10月15日-20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各学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讨论,并确定获奖名单;
(4)10月20日-10月25日,公示获奖名单,如对获奖名单存在异议,可向本学系辅导员老师反应情况,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正;
(5)11月上旬,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并制作、寄发喜报;表彰获奖集体及个人,为获奖者颁发锦旗、荣誉证书及奖金。
希望各学系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及《奖励补充说明》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为原则,认真完成本次奖学金评比工作。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
奖励补充说明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